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19年度亚洲理工学院研究生项目留学候选人的通知》(留金欧函〔2019〕96号)和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一)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受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1年4月15日前出生);不超过35周岁(1983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六)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须于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申请时应已获外方录取通知。攻读硕士学位申请人须于入学前获得学士学位,科绩点须达到2.75分(4分制)以上,申请时可暂不提交外方录取通知。
(七)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雅思6分或托福80分。
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于2019年4月15日—2019年4月17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请于2019年4月18日前将个人申报材料交至观山楼629人力资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