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30文章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云南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56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1名。

二、范围对象和推荐条件

(一)在我省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单位和中央驻滇单位中,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在生产一线从事技能工作,且近两年来工作业绩、成果、贡献突出,并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技能人才。具体选拔条件按“云人社发〔2014〕84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推荐选拔范围;现担任副厅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厅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技能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予推荐选拔。

(三)已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荣誉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不再参加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选拔;已获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荣誉的人员不再参加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选拔。

(四)离退休后又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考虑。技能人才一般应为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人员。

三、推荐程序

(一)学校在下达的推荐名额内组织推荐选拔工作。推荐人选须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二)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统一上报省教育厅。

四、申报材料要求

根据省人社厅和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要求,申报人员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综合报告。(学校提供)

(二)纪检监察部门就推荐人选廉洁情况出具的专门意见。(学校提供)

(三)公示材料。(学校提供)

(四)《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申报表》。(个人提供)

(五)《推荐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选一览表》。(个人提供)

(六)有关证明材料。(个人提供)

请各位老师认真对照《申报材料自查表》(附件)准备申报材料。

五、其他事项

请老师们积极申报,于2019年5月7日前将个人申报材料交至人力资源处(观山楼629办公室)。

联系人:张黎明

联系电话:0871-68160910

人力资源处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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