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31文章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0号)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我校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简称“省突”)、 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简称“省贴”)的推荐名额均为1名。省教育厅将在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中择优推荐20名“省突”人选和20名“省贴”人选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整体推荐要求

(一)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及《云南省提高人才奖励标准实施办法》(云人社发〔2014〕84号,详见附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给定名额内认真组织推荐。

(二)推荐过程中,贯彻落实好《教育部科技部印发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杜绝“唯职称、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等不良倾向,切实推荐长期在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一线取得突出成绩、作出重要贡献的人才。

(三)对符合条件且在抗疫一线参加疫情防控、疫病救治和科学研究中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

(四)已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荣誉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不再参加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申报选拔;已获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荣誉的人员不再参加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申报选拔;已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重复申报。

(五)学校将按要求认真审核推荐人选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上签字盖章;拟推荐人选将在校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并由学校统一征求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三、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推荐选拔工作

我省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单位和中央驻滇单位中,年龄在55岁以下,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选拔条件按“云人社发〔2014〕84号”文件执行。

(二)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

我省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单位和中央驻滇单位中,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在生产一线从事技能工作,且近两年来工作业绩、成果、贡献突出,并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一般应为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技能人才。对离退休后又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可适当考虑。具体选拔条件按“云人社发〔2014〕84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申报时间和要求

申报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申报表》(详见附件,电子版、纸质版一式2份),两项选拔均填报此表,须在申报类别栏注明类别。

(二)《推荐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人选一览表》或《推荐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选一览表》(详见附件,电子版、纸质盖部门公章)。

(三)相关证明材料1份。包括推荐人选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业绩、成果、事迹材料、获奖证书、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须装订成册。

请各部门(学院)做好宣传,按照推荐条件和人选范围认真组织推荐。请于2020年4月7日17:00前将以上申报材料交至人事处办公室(明尚楼C421)。

联系人:张黎明

联系电话:18213832280

人事处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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